當我還在Overman Path寫作時我常與當時的夥伴探討的一個主題,就是「自覺」,以及它是否有辦法被有系統的誘發、教導、訓練。要教社會的潛規則,這不困難。人的行為模式、怎麼合宜的進退應對、社交技巧與肢體語言、男女的心理、如何建立一個正向循環的人生,這些都不困難,這些就只是知識,理解了就是你的。但這些知識與工具要產生效用,要對任何一個人的生命有正面的影響,有一個大前提:「你必須有敏銳的自覺」。
自覺是一切的起點。
自覺提供你心靈的解脫、處理壓力與情緒的工具、讓你得已自省與進步、並能更準確的預測他人的想法與行動。自覺讓你有管道可以客觀的檢視自己的感受、選擇、心態、價值觀,以造就深刻的、持續的、且由內而外的改變。
那自覺是什麼?根據不同的領域,對自覺的定義也有微妙的差距。為了避免混淆,我個人對自覺的定義如下:自覺,意即你能有意識的觀察、認知、以至於影響你的思緒、情感、決策、行為。
你有足夠的自覺嗎?
自覺也不是那麼稀有、或是了不起的東西。任誰都有那麼一點,畢竟這是區隔人類與多數生物的一項認知能力。試著把意識專注在自己的身軀上,你能明確地掌握四肢的位置,並知道自己的右手拿滑鼠、左手在搔著下巴,兩腳翹著二郎腿,身體傾向一側。這是基本的。
現在試著跳脫自己的身體,你能從一個中立的意識層次觀察自己嗎?當我問這個問題時你心裡浮現了哪些感覺與想法?若能清楚的說出這些,那代表你的自覺運作正常。
然而這項能力就像意志力一般,有時敏銳,有時衰竭。上述的幾個問題只不過是個思考實驗,就像射擊練習,要打到目標不困難,但在戰場上有太多因素、威脅讓我們無法停下來瞄準。現實是,我們的自覺時常進入待機模式,致使我們做出不受意識監控的選擇、甚至更普遍的,我們對於「已經做出選擇」這件事情毫無知覺,因此我們發現我們不斷重蹈覆徹、錯得莫名其妙。
自覺:一個我們有,但少有人發揮它最大效用與潛能的能力。
所以我相信這是值得我們花些時間探討的一個主題。而這個主題,在眾多對我影響深遠的自我成長之書籍、哲學、人生觀中反覆以些許不同的面貌出現,並且永遠是這些觀點的基石。在當下的力量中是本體,在Stephen Covey與Victor Frankl筆下是選擇的自由,在沈思錄中是理智,在為什麼我麼這樣生活、那樣工作中是改變習慣迴圈的第一環。但他們的觀念都殊途同歸,講的就是自覺。
我不曉得自覺是不是可以有系統的誘發、訓練、培養。但我想為這個概念鋪下一個基石,也許讀者你早已駕馭了自身的自覺,那我想提供一些我在這主題上有過的啟發。反之,如果你感到自身的自覺還猶如晨霧般朦朧,也許這篇文章可以給予你足以撥雲見日的洞見,從這裡踏出改變與成長的一步。
自覺的兩階段
在章前說過自覺是區分人類與大多數動物的一項能力,但因為不同領域如哲學、心理學、生物學等會對此有不同的定義進而見解不同,我個人的見解是這樣的:
1. 感受性:低度意識知覺
有時候也稱作感質,這說的就是我們的感官體驗。我們雙眼所見、耳朵所聽、味覺、觸覺等等。這些體驗是中立,也就是不帶價值判斷的感受。感質說的是你是否能「觀察這個世界」。
這不能稱作有自覺,充其量我會認為這個個體「有感知的能力」。舉一個極端一點的例子,一株捕蠅草之所以會「抓蟲」純然是因為植物內液體的流動,這毫無爭議的是一個「刺激—反應」的例子,就像含羞草一樣,植物對自身反應是毫無控制權的。
2. 自覺:高度意識知覺
我所謂的自覺,指的是如同之前的思想實驗似的,從一個客觀且外在的角度觀察這個「正在經歷感官體驗的自己」。你是否有能力「知道自己正在感受」,而從那裡客觀理性的做出選擇、提醒自己不被一時的情緒或刺激所左右。這正是自覺給予我們的一大贈禮:在刺激與回應之間的一個空間。
人是有自覺的生物,但很多人卻沒有活用高度的自我意識,在感受這個世界、環境、他人給予我們的刺激後,無論正面與負面,我們就做出了回應。這些人常覺得這世界沒有給他們選擇的餘地,常常做出令自己後悔的行為。事實是,你一直有選擇,無論是決定在疲憊的一天後仍堅持上健身房、在面對他人的自私、險惡的計算、背叛後選擇原諒,在目對誘惑時提醒自己什麼才是自己的原則與目標。我們都有選擇,但你得先知道「現在你正面臨著這個決定」。
從無到有
我第一次接觸到自覺這個概念,是在我國中時期,那時候我受我一位優秀的堂哥邀請,到臺大參觀他們的校園博覽會。為了勉勵我用功讀書有朝一日可以到臺大讀書,堂哥在新生南路後面的巷子裡的二手書局裡買了一本書送給我。我不曉得在當時看來有些陳舊、歷經風霜的這本書會為我之後十多年的人生埋下重要的基礎,成為在迷惘時給予我方向與指引的一盞明燈。
這本書,中文譯作與成功有約(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出版於1989年,至今仍是我十分推崇的經典。書中用清楚的架構解釋、論述一套在追求一個成功而平衡的人生需要的基礎與心態。有機會再來細談這本書,我們今天要講的只是第一章的一個觀念。
作者在第一章談到人的積極主動性時介紹了一個觀念,叫:「選擇的自由」。這說的可不是資本主義最愛的那種物質面的選擇。不是叫你選要吃什麼、穿什麼、去哪裡等等這類原本就是屬於主動的選擇。作者談的選擇屬於「被動中的主動」—也就是,在面對他人的行為、言語,遭遇痛苦、挫折時,我們選擇如何反應。這才是作為一個個體最核心的部分。我們稱為個性。
不是我們喜歡吃什麼、做什麼,穿什麼樣的衣服、做什麼樣的工作。這都可以毫不費力的改變,並不能說是我們的核心。反而,你的脾氣、耐性、樂觀悲觀、積極消極、有無毅力、和善與冷漠、選擇仗義而為亦或冷言旁觀,這些才是定義我們個人的特質。
那這些特質從何而來?一般來說,我們都會同意人的性情是一系列外在因素制約的結果。這些制約可以是簡單而明顯,讓我們可以輕鬆找到因與果,但大多時候這些制約是複雜、互相影響,而且深埋在意識底層的。而制約的運作方式很簡單,就是當學習與經驗過一定次數之後,當遇到刺激A的時候,心智與身體自然就會做出反應A,遇到刺激B時以反應B對應。
刺激與回應
而關於我們怎麼成為今天的自己、制約如何掌控我們,主要有幾個論點:
1. 基因決定論
這是指如果你是一個易怒而沒有耐性的人,那這是你從祖先那裡繼承來的。你爸媽就是這樣易怒、沒有耐心。一切的原因就是基因。
2. 心理決定論
或者說是精神決定論,這基本上就是佛洛伊德學派的主張,認為人的人格主要是由年幼時與父母的互動、感情決定。看是受到良好的照顧與關愛,還是受冷落、有無法修補的創傷,進而影響我們會成為什麼樣的人。你今天膽小怕事,是因為父母曾在你勇於嘗試時狠狠的處罰過你。我痛恨跟人比較,是因為幼時父母就讓我知道我處處不如我的兄姐。她會如此汲汲營營於討好他人,是因為孩童時代父母沒有給她足夠的安全感。
3. 環境決定論
這是比較接近建構主義的觀點,認為我們會成為什麼樣的人,是由環境因素:家庭、學校、社會、文化、國家、經濟狀況等決定。我們的生活、身邊的人、社會的大環境等等,都對我們的行為、思考有一定程度的制約。
這些決定論是以諾貝爾獎得主—俄羅斯心理學家帕夫洛夫對狗做的一系列制約實驗的古典制約理論為根基,共通點在於,他們一至認為,人的性情、人格,以至行為、反應、感受,是一套複雜但確實的制約,其可塑性是不高的。說白話一點,決定論認為,無論制約的成因為何,人最終仍是遵守「刺激—回應」的生物。
當人們說了傷人的話(刺激),我們就不可避免的感到失落、痛苦(回應)。當有人做出不順我們意的事情(刺激),我們就大發雷霆(回應)。循著這個模式,我們可以看出一般人的生活、情感、行為是如何的「受制於人」。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我們最我們的行動、情緒反應、習慣、制約沒有抗拒的可能嗎?
選擇的權利與責任
在我看來,特質、性格是具有流動性的、時時在變化的。而掌握了自覺,我們就有主動改變自我的任何特質。
然而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或是不願意相信這件事。人們樂於為自己找藉口。說我會生氣是因為你惹我、我的生活會這樣是因為世界不公平、因為有了刺激A,我別無選擇只好做出回應A。我要說的不是你就不能生氣或悲傷,而是這些回應是你檢視過,而非你無法控制的。
人們喜歡這麼說:「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定不是因為我。一定是因為你、他、她,所以我沒有責任。」而不管是誰,都會犯這樣的錯誤,不論是表面上顯得多麽崇高、睿智的人,都會。而且這類人越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就越毫無自覺,因為承擔責任會重重的打擊他的小我。
電影洛基中的一段話寫實的、深刻的道出了這個道理。
而今天我想做的就是在這裡,告訴你在「刺激」與「回應」之間,是有一個空間的,你需要的只是足夠的自覺。而你對你的情緒、行為、思緒是有掌控能力的,更重要的,你有那個責任。放棄了這個責任,你就沒有資格談成長、進步。
自覺:人類終極的自由
來講一個我很愛的故事吧。這故事的主角是二戰時期在德國的一位猶太裔心理學家Victor Frankl。他原先是傾向佛洛伊德學派的心理決定論者。一直到在二戰爆發後,他被送至集中營、失去他的至親、妻子、朋友,被奪去一切。然後他領悟了一件事,進而改變他、以及後世很多人的生命。
如果對詳細的故事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活出意義來(Man’s searching for meaning)這本書來看。在集中營的日子充滿你無法想像的折磨與痛苦,飢餓、隨時可能的毒氣室、在寒冬中的重勞動、言語的羞辱、毆打等。而這些人真的有權利怪罪世界、戰爭與民粹的瘋狂、有權利怨恨那些殘忍對待他們的人。但Frankl如此的回憶著:
我們這些著過集中營的人,都還記得當時我們走到彼此的小屋內相互安慰,並讓出自己最後的一塊麵包給別人吃。你可能以為這種人少之又少,但他們的作為足以證明一個人可以被剝奪一切,唯獨有一樣東西是無法剝奪的。那也是身為人類的最後一項自由:無論外在情況如何,我們都有權利選擇自己面對的態度,以及要走的路。
也就是說,在刺激與回應之間我們是有一個選擇的空間的,我們在面對惱人的事情時不一定要選擇發怒,我們可以選擇讓它隨風而散。在面對誘惑時,我們並不一定要傻傻的被吸引過去,而可以選擇不接受。在遇到挫折、不順遂的事情時,你可以選擇改變自己的心態,減輕心理的壓力。
這個空間越大,就容得下更多沈思、考量其他選擇的餘地。而自覺正是打開那個空間的鑰匙。理解了這件事情給予了我的精神極大的自由,也成為我日後面對自身心理疾病時幫助我最多的信念。
痛苦到解脫
然而理解與領悟完全是兩回事。我一直到幾年前才真的掌握到自己的自覺。而那是我在經歷過極大的精神與肉體痛苦後,理解到我已經無法容許自己毫無知覺的承受這些痛苦與悲傷,而必須要切斷這些感受與自我。
那感覺就像從後腦勺上方觀察著自己一樣,你可以理解到他人的評語、環境的險惡、痛苦、並不是直接掌控你的「刺激」,在面對無論何種的外在環境、心理因素,你都有那個機會去取得對自身想法、行動的掌控權。
在除去一個不好的習慣,你得先找出什麼是這個習慣的Cue、什麼時候自己容易受到誘惑,而這需要自覺;想建立一個好習慣也是,你得有察覺自己無意識的在替自己找藉口不做、偷懶的自覺。想要冷靜的面對各種社交場合、不作出丟臉或令你後悔的事情,那你得先有自覺去監控你的情緒。想減輕心靈的壓力,那你得觀察自己的壓力從何而來、並在悉知其存在時及早的處置,這,也需要自覺。你想不被真命天女症所苦、想在追求愛情時不迷失、想在Pull的過程中保持充足、自信、風趣的態度,你需要自覺。
你也許不需要痛苦來推你一把,那我會說你非常幸運。但大多數的人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他們對現在的生活、自己不滿,但沒有不滿到「不得不改變」。他們有一定程度的自覺,但不夠誘發實質的改變,甚至沒有用在需要的地方。
因此,多數人過著平庸而煩悶的生活。
斯多葛學派
這些發現,從心理學的發展到現在有越來越多相關的科學研究,但其實都不是什麼新的東西。因為早在西元前三世紀的羅馬人就已經深刻的理解這個道理了。從傑諾(Zeno)開始至塞內加(Seneca)、艾比克泰德(Epictetus)、到奧理略帝(Marcus Aurelius)的眾多著作即可看出,斯多葛學派的哲學早已包含這個道理,只差沒有科學證據背書罷了。
他們談到自制、學習、沈著與穩重。談到胸懷有愛、正值、自由的意識。談到如何除去嫉妒、憎恨、貪欲。
在這全部的核心,斯多葛學派的眾賢人認為,就是「理性」,而他們的理性與我們現今的定義不同,指的是自覺、自省,與意志力。
「很少聽說有人因為不注意別人心裡在想什麼而不快樂,但是不觀察自己心靈活動的人必然不快樂。」這是在沉思録中讓我印象十分深刻的一句話。
莎敷茨伯里伯爵在他於1711年出版的這本Characteristics of Men, Manners, Opinions, Times中畫了一幅闡述斯多葛哲學主張的圖:
這張圖分別表現出了艾比克泰德與奧理略兩人說過的名言:
艾比克泰德:Such as is a dish of water, such is the soul. Such as is the ray of light which falls on the water, such are the appearances. When the water is moved, the ray also seems to be moved, yet it is not moved. And when, then, a man is seized with giddiness, it is not the arts and the virtues which are confounded, but the spirit on which they are impressed; but if the spirit be restored to its settled state, those things also are restored.
奧理略:Be like the promontory against which the waves continually break, but it stands firm and tames the fury of the water around it.
根據奧理略帝的理想,人若是有足夠的自覺與意志力,就有能力屏除一切情感的波動,忠誠而毫不偏頗的依據自己的原則、理想、目標前進。成為人們的支柱、為社會奉獻、向世人提供價值。
覺得泯滅人性嗎?
看到這裡,我想很多人就跟當初的我有一樣的困惑。在最初理解到時覺得這似乎是一條通往超脫人類缺陷的路。藉著對自身內心保持警覺、在我認為自己不該產生眼下有的情緒時,就將它摒除掉。永遠不輸給誘惑、永遠不成為情緒的傀儡。隨心所欲地打造自己期望的人生、輕鬆地建立通往成功的習慣。
我以為我會成為這樣的超人,但我沒有。
我理解到我沒有辦法做到上述的那樣。
我還是會偷懶,還是會不耐煩、對珍愛的人發怒,一個月一次的輸給想喝汽水的誘惑,偶爾想起時對曾經背叛我的人懷有憎惡。
我必須說,有人做得到。但那真的、真的太稀有。事實是我們無法排除過去經驗對我們的制約,更根本的,我們沒辦法除去、或者是隨心所欲改變我們身為人類、在這種情況下會體驗到的情感。我們會因相應的遭遇感到快樂、悲傷、寂寞、恐懼、憤怒。這些情緒是很原始的,他們很強烈,並且有重要的調節功能,而比什麼都重要的:這些情緒與面對誘惑時的掙扎,讓我們得以成為一個人類。一個真實的、也能對他人的掙扎感同身受的人。
我們無法、也不應該以成為一個沒有七情六慾的人為目標。我們能做的,是學習怎麼運用自覺,創造刺激與回應之間的空間,往後你在需要時有這麼一個工具,讓你得以在當下專注於真正重要的事情、讓你不容易成為他人操縱的傀儡。
如同Frankl,他與他周圍的受難者,比誰都有資格憤恨、對命運與世界怨懟,比熟都有資格放棄一切、讓絕望與悲傷淹沒自己。失去希望、讓死亡為自己帶來解脫。但他沒有,他警醒的選擇樂觀、選擇利用這個機會,將他所想所悟的一切記錄下來,深信有一日能離開集中營,將他在這期間的體悟與經驗分享給他人。而他做到了,留給我們這撼動人心的著作。
逆水行舟
自覺讓你可以訓練自制力、意志力,自覺讓你能保持紀律,自覺讓你有工具朝內心深處挖掘你的目標、方向。自覺給予你對人生的主控權。然而,自覺不單純是一樣技能,不像騎腳踏車,一但你學會不管隔多久幾乎都不會忘。真要比較的話比較像是健身,若不用就會退步,而且不會越來越簡單。這也是我看過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常掉入的陷阱:當你自認為有足夠的自覺後,當你自認為自我成長的大師後,你的小我常會偽裝成自覺,讓你再度回復那個推卸責任的自我。
慶幸我面對的心靈挑戰常會提醒我這點。
此外,只有自覺是遠遠不夠的。如同圖片中所說的,你還需要強大的意志力、意識等其他能力,才能讓你完全的掌控自己的感受、情緒、行為。但我想這是最好的起點,從理解你有選擇開始,逐漸的在生活中實踐這個責任,替自己決定自己的人生。也許幸運的不需要痛苦來推你一把,也需你需要。謹記,這些能力最受挑戰的時候總是人生中那些最黑暗、最痛苦的時刻。總是在你最無力、最想放棄的時候,你需要用盡全力擠出你的高度意識、意志力。
這會改變你的人生。
如同它改變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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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沒什麼新作,因為前陣子眼鏡開刀,加上工作的關係,各種忙。不過這週末應該就會寫完一篇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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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在搜尋meditation時看到這篇文章,覺得很像Overmanpath的筆觸,一看之下果然就是。很高興你能繼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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